《骏马-飞驰杰克》 Whistleja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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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家:乔治-斯塔布斯(George Stubbs,1724-1806年)
年代:约1762年
展厅:34号厅
材质:帆布油画
尺寸:296.1 × 248 cm
收藏:1997年在遗产彩票基金的支持下购买
飞驰杰克-斯塔布斯

乔治-斯塔布斯(George Stubbs )可能是在1762年受托-为赛马 “飞驰杰克“(Whistlejacket)绘制这幅真身大小的肖像画。这项委托来自罗金汉第二代侯爵查尔斯-沃森-温特沃斯(Charles Watson-Wentworth,2nd Marquess of Rockingham),最终他向斯塔布斯委托了12幅画。罗金汉侯爵是英国最富有的人之一,他曾短暂担任过首相,并且收藏有大量的古典雕塑,其中大部分收藏是他于1748-50年间在意大利旅行时获得。他的主要住所,位于约克郡的温特沃斯庄园(Wentworth House,现称温特沃斯伍德豪斯-Wentworth Woodhouse),非常适合展示雕像–以及诸如此类的大型画作。除了收集雕塑外,罗金汉最大的其它爱好是饲养赛马赌博

《骏马-飞驰杰克》 Whistlejacket
罗金汉侯爵,乔舒亚.雷诺兹画,1768,图片来源于维基百科

1762年,斯塔布斯在温特沃斯庄园呆了几个月,完成了五幅画,并在8月收到费用。其中包括《无背景的母马和小马驹》(Mares and Foals without a Backgro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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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维基百科

和《与约书亚-科布一起在温特沃斯马场的飞驰杰克和另外两匹种马》(Whistlejacket and  two other Stallions in the Wentworth Stud with Joshua Co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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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马,马夫》,图片来源于网络

《马夫长》(The Head Groom)(均为私人收藏),这些作品因其经典的带状结构和缺乏背景而备受关注。斯塔布斯在第二幅画中对“飞驰杰克”的描绘,很可能促使罗金汉委托画家单为这匹马创作一幅不朽的画像。

“飞驰杰克”的英文Whistlejacket,可能指的是一种杜松子酒和糖浆制成的药酒,呈深棕色。”飞驰杰克”的皮毛呈浓郁的铜栗色,尾巴和鬃毛是赤褐色的,并逐渐变白–据说这是阿拉伯原始野马的颜色。这匹马,可能就是英国最早引进的三匹作为赛马的阿拉伯马的后代。它的头小而尖,额头宽阔,耳朵造型精巧,鼻孔宽大。它像羚羊一样有一个凹陷的轮廓–头部与颈部相连,形成一个隆起的拱形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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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驰杰克”的赛马生涯成绩平平。直到它的第一任主人威廉-米德尔顿爵士(Sir William Middleton)将它卖给罗金汉勋爵后,这匹10岁的种马才取得了最大的成功,并在1759年8月赢得了约克城的一场比赛,使它在全国享有盛名。这也是它的最后一场比赛,随后退役成为种马。然而,”飞驰杰克”的这次著名胜利并不是主要原因。作为马匹的饲养者,罗金汉认识到,”飞驰杰克”是纯种阿拉伯马的主要标本,具有该品种最优秀的特征。斯塔布斯的任务不是简单地去画一匹马,而是要给这种特殊动物画一幅肖像。

斯塔布斯对马的解剖学的理解在当时的英国艺术家中是无与伦比的。1756-58年间,他在林肯郡的霍克斯托村(the Lincolnshire village of Horkstow)花了18个月时间解剖和研究马匹。他在一个专门配备了将马的尸体悬挂在天花板上的谷仓里工作,将他完成的许多解剖工作的每一个阶段都进行了详细的绘画。这些研究构成了一系列雕刻板的基础,在1766年,他出版了《马的解剖学》(The Anatomy of the Horse)。

尽管斯塔布斯对马的解剖学有着近乎科学的理解,但他还是对 “飞驰杰克”的姿势进行了自由发挥,为了增强肖像的戏剧性效果,他展示了比自然姿势更多的身体部位。例如,臀部和前额同时可见,右膝和蹄下部分也可见。与早期的《温特沃斯马场的飞驰杰克和另外两匹种马》相比,此画中的”飞驰杰克”显得更加狂野,更有纪念意义。它的耳朵竖起,鼻孔张开,眼白清晰可见。它的鬃毛和尾巴都更丰满,未经修剪的鬃毛被描绘成一个自然的辫子。与 “飞驰杰克”光滑皮毛的光泽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斯塔布斯用明显的笔触来加强未剪除的马尾的纹理和律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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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前腿的内收,”飞驰杰克”在转头看向我们的时候,身体稍向右扭动。它正以一种Levade的跃马姿势站立,即马将后腿同时弯曲以承载身体的全部重量达两、三秒之久,这在马术的盛装舞步中经常被使用。跃马姿势通常与骑马的统治者或军事指挥官有关,是威严或优越地位的标志。这种姿势以前曾被鲁本斯(Rubens)和委拉斯开兹(Velázquez)等艺术家用于大型英雄马术肖像画中。但是,尽管这类肖像画中的跃马姿势令人印象深刻,但它们仍受到骑手的影响。”飞驰杰克”则完全不同,因为这幅画最突出的特点,除了它的等身尺寸外就是没有骑手。在其它的马术画中,斯塔布斯经常会通过把它们放在赛马场上,并将骑师和马童包括在内,来暗示其体育成就。但在这里,没有提及任何与赛马相关的因素,而是专注于 “飞驰杰克”作为一匹优秀的赛马本身的品质。

鉴于罗金汉已经拥有斯塔布斯创作的以中性背景为背景的人和马的画作,这种形式可能对他更具吸引力。由于对雕塑的浓厚兴趣,他可能对一幅没有骑手或位置的独立马的画作感到满意。鉴于 “飞驰杰克”的姿态不太自然,斯塔布斯可能是借用了雕塑中的马姿,因为他是不可能在生活中去观察研究它的。这也解释了 “飞驰杰克”自由流动的尾巴那不同寻常的长度,在雕塑中的马,尾巴经常会延伸到地面以提供支点。

尽管有人猜测,这幅画最初是有一个骑手,但没有证据能支持这一观点。”飞驰杰克”的背部不够长,是装不下马鞍的,也没有证据表明画布上有骑手的痕迹。当代观察家声称,骑手可能会是在1760年成为国王的乔治三世,但罗金汉在政治命运发生变化后改变了主意,不过这没有任何依据。这样的评论,可能是因为观众们根本不习惯单独为一匹马画像的想法。

由于缺乏背景或分散注意力的附带细节,”飞驰杰克”既是一座基于古典雕塑的纪念碑,又是一个活生生的动物形象。这幅肖像画以对解剖学的精准理解为基础,同时也是对一种不受约束的动物的赞美,其野性精神预示着浪漫主义对自然的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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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斯塔布斯


乔治-斯塔布斯(George Stubbs,1724-1806年)生前被列为体育画家,因此被排除皇家学院(the Royal Academy)的正式成员之外。人们对他印象最深的是他的马匹画作集体肖像作品(conversation pieces)。由于研究过解剖学,斯塔布斯的马匹画作是有史以来最准确的,但他的作品颇为抒情,超越了自然主义。
斯塔布斯于1724年8月24日出生于利物浦(Liverpool),是一名皮革工人的儿子,他在北方度过了他的早期职业生涯,画肖像画并培养了他对解剖学的兴趣。1740年代后期,他住在约克(York),并为有关助产学的论文提供插图。在1754年短暂访问罗马(Rome)之后,他在林肯郡(Lincolnshire)定居,在那里他研究了他的主要出版物《马的解剖学》(The Anatomy ofthe Horse)。大约在1758年,他搬到了伦敦,那里仍然成为他的创作基地。他的关于体育和赛马绘画的早期客户,包括许多创建了赛马俱乐部的贵族。与根兹伯罗(Gainsborough)一样,他后来也画了农民生活的场景,以及对野生和外来动物的研究。他还以版画家和在韦奇伍德(Wedgwood)陶器品牌上的珐琅画而闻名。

斯塔布斯于1806年7月10日卒于伦敦。

以上内容主要出自国家美术馆官网和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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